亲兄弟都要明算账 何况我还姓公
| 招商动态 |2016-09-02
为深入宣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纪律处分条例》,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,咱们灵动安居微信公众号平台联合安居区纪委推出《以案说纪》专栏,以发生在党员干部中的真实案例为题材,来进行分析点评,警示党员干部慎用手中权力,做到知纪、守纪。
第二期
《公款姓公 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》
基本案情:
2013年9月,原安居某镇领导干部夏某某,以招商引资为名,带妻子王某到某市风景区、商业区游玩,并将此次旅游费用共计9000元在单位予以报销。后在2009年1月至2014年7月期间,也多次以协调工作、加班等名义用公款吃喝,并违规购买香烟和高档酒水,特别是在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出台后仍然不收敛,不收手。除之此外,夏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。
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夏某某,用公款旅游及大吃大喝,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。经区委批准,区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,并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。
本案中,夏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置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于不顾,顶风违纪,用公款旅游及大吃大喝,究其原因:主要是其法纪意识淡薄且心存侥幸,以致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,抡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,最终受到党纪的严惩,其行为给每位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。
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是带电的“高压线”,绝对不能触碰,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,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“八项规定”的精神,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,起好带头作用,争做“三严三实”好干部。
